《特别借阅服务》
法庭的橡木吊顶下,空调出风口发出细微的嗡鸣,被告席上的男人正用袖口擦拭手铐,金属反光在公诉人提交的监控录像上跳动——画面里他扛着索尼电视穿过草坪的模样,活像只偷到西瓜的浣熊。
"法官大人,这属于紧急文化需求。"他突然挺直腰板,"我家《新闻联播》突然停播,只能暂时'借用'邻居的4K大屏。"
审判席传来钢笔帽开合的咔嗒声,老法官从镜片上方射出目光,宣判笔在判决书上勾出花体字:"鉴于被告开创性地拓展了'借用'的外延,本庭特批市立监狱VIP套房三个月——"他忽然倾身向前,"记得让狱警开发票,滞纳金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。"
"可那是国有资产!"被告的喉结剧烈滚动。
"Bravo!"法官突然用钢笔敲响法槌底座,惊飞了窗外歇脚的麻雀,"既然阁下深谙《物权法》第114条,本庭改判你向司法系统'无偿赠与'90日劳动力。"他转向书记员,"把被告刚才的辩解记入量刑理由——这是本世纪最动人的慈善宣言。"
旁听席爆发的笑声撞上法庭彩绘玻璃,法槌落下时,书记员发现判决书背面多出潦草附注:"1.将《民法典》列入监区必读书目;2.建议索尼公司开发防盗版开机广告:'您正在收看的是法治频道特别节目'。"
(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,此类"创新型法律解释"通常伴随30%刑期增幅,但本案真正启示在于:当被告试图用民法对抗刑法时,最好先确认自己是否持有法学博士学位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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